坤为地|《增删卜易》婚姻章第8例
《增删卜易》婚姻章所载卦例。下面依次是原书起卦行、装卦盘面、原书断语与验辞,盘面与断语照录原文。
起卦
余见此卦,兄爻持世,亥财临月破旬空,子水之财,世爻克之、日辰刑之,古虽以泰卦为吉,究不敢以人之婚姻大事而试卦也。令其再占,又得“坤卦”
盘面
| 上 | 青龙 | 子孙癸酉金 | 世 | 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五 | 玄武 | 妻财癸亥水 | |||
| 四 | 白虎 | 兄弟癸丑土 | |||
| 三 | 螣蛇 | 官鬼乙卯木 | 应 | ||
| 二 | 勾陈 | 父母乙巳火 | |||
| 初 | 朱雀 | 兄弟乙未土 |
盘面自上爻写到初爻,各列依次为六神、伏神(有则列)、本卦六亲干支五行、爻画、世应、动爻记号(○ 老阳、× 老阴),有动爻时右侧列出变爻六亲干支。盘面经本站引擎逐爻核对,与原书一致。
原书断语(照录)
世爻休囚为日破,亥水财爻临月破,卦遇六冲,大凶之兆,故知前得泰卦,非为吉也,仍用财官世应者为是。然亦不可竟以为是,凡有所疑,勿执古法而断,须以再占之卦决之。后卦吉,即以吉断,后卦凶,则以凶推,神不欺人,彼此两无误矣。
出处:《增删卜易》091章、婚姻章劝学网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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