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雷噬嗑之天雷无妄|《增删卜易》衙宇章第2例
《增删卜易》衙宇章所载卦例。下面依次是原书起卦行、装卦盘面、原书断语与验辞,盘面与断语照录原文。
起卦
再请占一卦:修沟之后何如?得“噬嗑之无妄”
盘面
| 上 | 勾陈 | 子孙己巳火 | 妻财壬戌土 | 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五 | 朱雀 | 妻财己未土 | 世 | × | 官鬼壬申金 | ||
| 四 | 青龙 | 官鬼己酉金 | 子孙壬午火 | ||||
| 三 | 玄武 | 妻财庚辰土 | 妻财庚辰土 | ||||
| 二 | 白虎 | 兄弟庚寅木 | 应 | 兄弟庚寅木 | |||
| 初 | 螣蛇 | 父母庚子水 | 父母庚子水 |
盘面自上爻写到初爻,各列依次为六神、伏神(有则列)、本卦六亲干支五行、爻画、世应、动爻记号(○ 老阳、× 老阴),有动爻时右侧列出变爻六亲干支。盘面经本站引擎逐爻核对,与原书一致。
原书断语(照录)
断曰:未土财化申金官,未年一定高迁。后于申年升任,应申年者,值官之年也。
出处:《增删卜易》126章、衙宇章劝学网录文